1998 年,美國學者 Anastas 與 Warner 從消除化學污染的角度出發,提出綠色化學 12 項原則 (twelve principles of green chemistry) ,受到化學界的重視,如下所示:
1. 防廢:預防廢棄物產生與減少廢棄物處理
2. 思維:應盡量將合成中所用的化學品最大化轉為主產物
3. 低毒:應使用對人體健康和環境較低或無毒物來設計合成方法
4. 物盡:設計保有功效並減少毒性的化學品
5. 降輔:盡可能避免使用輔助物質(如:溶劑、分離試劑等)
6. 節能:合成方法應在室溫、室壓下完成
7. 再生:使用可再生原料非消耗原料
8. 簡潔:應減少或避免不必要的衍生反應(例:使用保護基)
9. 催化:盡可能選用催化劑,催化劑優於化學當量試劑
10. 可解:化學品應設計使用後降解成無害並可分解的產物
11. 監測:即時監控有害物質的形成
12. 保安:化學過程中選擇可降低危害的化學品物質